在加拿大,专利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发明的设计要点的材料(如草图、草样或照片)。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在没有提供材料的情况下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则不会被授予专利。
加拿大的外观设计保护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则,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包括:
a.表明发明创造的设计要点的材料(如草图、草样或照片);
b.说明该发明创造的设计要点(如形状、颜色、图案或其他形式)的材料;
c.申请人与发明人签署的专利申请委托书,委托书应说明发明人与申请人的关系,并由发明人签名。
2、提交申请后,如果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将不得不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实质审查。通常情况下,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必须向加拿大专利局提交专利文件。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提交专利文件,则将被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二、 保护期限
加拿大专利法没有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进行规定,但有一些例外。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日起5年内授予专利,之后每5年授予一次保护期限,但如果申请人在使用后的5年内没有提出申请,则该申请将不再获得专利保护。如果在5年内没有提出申请,则该发明将在6个月内授予专利,随后每6个月授予一次保护期限,并在以后的10年中保持不变。
如果申请人希望获得更长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与加拿大专利审查指南(Canadian Patent Review of Approach)进行协商来解决。该指南指出:“可以延长10年的保护期。”
三、 保护对象
可以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外观设计必须是具有新颖性,如果不能满足新颖性,则无法被授予专利;
2、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独特的设计;
3、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独特的形状和外观,以及与众不同的视觉效果。
四、 授予方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经批准,即可在加拿大境内立即受到保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有12个月的时间决定是否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不满意所提交的外观设计,可以在12个月内将其提交到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进行修改。在此期间, CIPO将就该外观设计的改进向申请人提出意见。
五、 专利审查程序
加拿大的专利审查程序相对复杂,一般需要1年半左右。其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审查阶段由审查员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将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补正材料,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在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如果认为有缺陷或需要改进,则会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通知》。申请人一般会收到两份通知书:一份是关于形式缺陷的,一份是关于实质缺陷的。如果申请人在收到这两份通知书后3个月内没有提交任何答复或修改,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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