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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转让商标的流程
发布时间: 2024-12-16 17:18 更新时间: 2024-12-17 07:03

泰国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使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变更其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法律行为。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转让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三种方式。商标转让后,受让人自受让商标之日起享有原商标的专用权,可以在原注册地址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地址之间使用该商标。在泰国转让商标有什么流程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 选择商标

如果想要在泰国转让商标,就需要先确定该商标的权利主体。泰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转让人必须是在泰国合法存在的个人或法人。在泰国,商标转让只限于使用商标的个人或法人。如果该个人或法人已不存在,则不能进行商标转让。此外,商标转让人还应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2)非自然人的企业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在泰国登记的外国自然人、法人;

(4)经公证的在泰国有住所或营业所的自然人、法人。如果该自然人、法人已经死亡,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或法人作为受让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当地居住或办公满一年以上,否则不能进行商标转让。如果想要转让的商标属于已经被注册的商标,则可以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厅提出申请。

二、 提出转让申请

(一)申请人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前,应当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注册人需变更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人以企业合并、分立等形式发生权属变更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如果是商标转让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则可以不申请转让;

(三)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其官 方网站上发布《商标转让公告》,刊登转让公告并说明商标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申请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三、 受理审查

1、申请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商标图样6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附在zui终注册证书后面;若指定黑白图样,则提交一张黑白图样。若商标是图形,须提交清晰的商标图形。若商标为立体的,还须提交所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四、 形式审查

1、在泰国转让商标,如果是因买卖、继承、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转移,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或法律文件。

2、如果是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法律程序导致商标专用权发生转移的,则需要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3、如果是因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导致商标专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如果是因企业合并或分立而引起的商标权转移,则需要提交经合并或分立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商标权转移,则需要提交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改制通知或批准文件。

五、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审查商标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实质审查一般分两个阶段:一是形式审查,二是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申请日起2个月内,泰国知识产权局可以对转让的商标提出异议,包括异议理由、异议证据、异议裁定等。

实质审查:泰国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对受让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受让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2)应当在泰国具有一定的经营范围;

(3)应当具备真实使用该商标的意愿,或者同意以该商标有偿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4)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若原申请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泰国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原申请人或注册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将会影响转让商标在泰国的使用。

六、 公告和异议程序

在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通过报刊和官 方网站刊登转让公告,受让人可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商标转让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核准商标转让。

泰国商标转让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

1、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非必须);

3、申请文件应当用中文或外文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上商标注册号和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

七、 核准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

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该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在泰国享有专用权的证明,也是注册商标持有人享有其他权利的证明。在泰国注册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三年内,申请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向泰国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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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平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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