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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香港专利申请流程及费 用
发布时间: 2024-11-06 16:28 更新时间: 2024-11-25 07:03

申请所需文件 – 标准专利

第 一阶段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中文及英文)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中文及英文)

基础案公告时的文件影印本1份;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

如果标准专利申请人不是基础案申请中所列的申请人,便须解释为何有权申请该专利,并须附上证明文件以作支持﹝例如转让的核证副本﹞;

如追认优先权,请提供优先权申请的所在国家或地区、优先权申请编号和优先权申请的日期 

第二阶段:

基础案公告时的文件影印本1份;     

第 一阶段基本申请信息;

如果标准专利申请人不是基础案申请中所列的申请人,便须解释为何有权申请该专利,并须附上证明文件以作支持﹝例如转让合同﹞; 

注册程序: 标准专利

第 一阶段:

专利注册处在接纳申请后,会即日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申请号。如申请符合基本要求,便会发出官方信函确定申请资料。如有任何不足之处,专利注册处会通知申请人在两个月内作出补正,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专利注册处会将该申请资料于其网页内的知识产权政府宪报刊登公告。

维持标准专利的申请

申请可能须要缴付维持费,以维持标准专利申请。如果该项专利申请在发表记录请求五年后,仍未能进入第二阶段﹝即注册与批予请求,详情见下文﹞,便须予维持。否则,专利注册处会把该专利申请,视作已撤销论。

第二阶段:

专利注册处会在设定注册与批予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申请人的请求;如该项请求有任何不足之处,便会通知申请人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便会为该指定专利注册,并就有关发明批予标准专利。同时亦会发表该项已获批予的专利的详情,并在政府宪报刊登公告。 

短期专利申请

一般而言,在香港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并无时限。

但如果你拟声称因在巴黎公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地区zui先提出申请而享有优先权,则须在提交zui先申请后12个月内,在香港提出短期专利申请。

如果你的发明已予披露,而你声称该项披露不会损害你的发明的新颖性﹝《专利条例》第109条﹞,便须在发明披露后六个月内,提交短期专利申请。

短期专利申请: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中文及英文)

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中文及英文)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

一份说明书及附图。

联系方式

  • 电  话:15517851322
  • 联系人:平克曼
  • 手  机: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