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于2012年11月23日起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简称 WCT)。墨西哥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外国版权登记申请。申请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版权的外国申请人,需先在墨西哥版权登记部门登记,以取得该国的版权证书。
一、 版权登记的分类
墨西哥版权分为两类:(1)文字作品;(2)美术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由一系列有组织的文体表达构成的文章、著作、报刊文章以及其他作品。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文字构成的、具有艺术或审美特征的作品,如绘画、雕刻、建筑或音乐等。美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构成要素所构成的,富有美感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固定物体。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雕塑和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雕塑等。建筑作品是指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三维实体,如建筑物和桥梁等。
二、 版权申请的提交
墨西哥的版权登记由当地的版权登记局负责,申请人可在墨西哥政府官 方网站上直接提交版权登记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在墨西哥,版权登记需要用到以下文件:
(1)版权登记证;
(2)申请人护照或者护照复印件;
(3)委托书;
(4)经公证的英文翻译文件。
三、 审查与决定
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将在受理后的12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或申请人拒绝接受审查意见,该决定将被视为无效。
如果对版权登记申请的审查意见为“不符合规定”,那么版权登记将被撤销。但如果申请人在一年内没有对此提出异议,则该决定将被视为有效。
四、 时间
1.一般情况下,在收到版权登记申请后2个月内可完成版权登记,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则可能会因申请不成功而延迟。
2.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登记,则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回。
3.版权登记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之后每10年可以续展一次。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五、 收费
申请人向墨西哥知识产权局提出版权申请时,需缴纳申请费。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版权的申请费用都是固定的,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若申请人不在墨西哥境内,则可以通过邮寄或上门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申请费通常是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或提交申请后的3个月内缴纳,也可以在申请受理后的6个月内缴纳。在墨西哥境内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1、墨西哥境内的申请人可通过银行或邮局等方式汇款至墨西哥知识产权局,汇款时应提供相关信息以验证申请人身份。
2、如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支付,则需提供寄出地址、收件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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