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包括三个部分: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说明书是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详细描述的部分,是对发明内容的解释;权利要求书是对发明内容予以限定的部分,是对发明内容的解释;附图是用来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特征的部分,是对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具体说明。
下面以巴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例,介绍一下其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 申请阶段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文件:
(1)请求书,包括请求保护的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地址和国籍等;
(2)说明书,包括说明书及其附图;
(3)权利要求书,说明该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
(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的简要说明。
申请人需提交所有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
二、 审查阶段
1、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巴西法律规定的,则进行授权;如果不符合巴西法律规定的,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2、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以对申请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者解释。
3、申请人在收到审查员的意见后可以进行答复,并在答复时对该问题做出答复。
三、 授权阶段
1、授权:授权通知发出后,申请人即可缴纳年费,缴纳期限为两个月,且必须在缴纳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保护期限: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20年;
3、续展:发明专利在授权后的20年内,如果不愿意继续缴纳年费,则可办理续展手续。经两次审查后,发明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将会被视为撤回;符合授权条件的,将会收到授权通知书,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获得授权。
四、 异议阶段
1.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向巴西专利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可以是申请人的代理人、律师,也可以是任何人。
2.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理由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异议人是通过邮寄方式提出异议,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专利局提交异议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3.异议申请可以是针对巴西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即保护工业产权的措施)中规定的各种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也可以是针对巴西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即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措施)中规定的各种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
五、 注册和保护阶段
在巴西,实用新型专利是需要注册的,而注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向巴西专利局申请;另一种是通过巴西专利商标局进行注册。
如果在巴西专利商标局进行注册,则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巴西专利局提交申请,并缴纳年费。如果不想直接向巴西专利局申请,也可以委托中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代理,中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般提供免费的查询及检索服务,还可以在中国办理注册手续,并将有关文件提交到巴西专利局。
如果巴西专利局认为专利申请符合要求,则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并缴纳授权费用。在此之后的十年内(即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内)可以向巴西专利商标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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