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是非洲的重要国家,也是亚洲和太平洋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2021年印度尼西亚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列第47位,在东南亚地区排名第2位。这一点在商标领域尤为明显,印尼商标申请量仅次于日本,超过法国和韩国。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印度尼西亚只有1483件商标注册申请。因此,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来说,印度尼西亚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市场。
一、 申请途径
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者《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途径,向印尼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UKIPO”)申请注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通过马德里协定途径注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无需向 UKIPO缴纳任何费用。目前,印尼对此种途径并无官方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证明文件和图片(黑白、彩色)。
关于指定国的选择问题,目前我国申请人只能向印尼知识产权局指定中国的马德里成员国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根据《中越双边外观设计保护协定》和《中日韩外观设计保护协定》,中国申请人可以向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 申请主体
1.申请人主体: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为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应当说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国籍。
2.代理人:由代理人代为向印尼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共有人:共有人是指依照印尼《专利法》规定的共同所有人,即所有人。
三、 申请材料
1、外观设计的详细描述;
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和国籍;
3、产品类别说明,若提交的外观设计仅为图片或照片,需提交清晰完整的图片或照片;
4、产品名称和品牌名称,需要提供产品的详细描述;
5、若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两种外观设计,需要提供彩色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四、 审查程序
审查程序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可以选择请求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如果是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初步审查请求,则在请求书中指定的日期后一年内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是申请日起3个月后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则在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实质审查。
根据《工业产权法》,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法》的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具体的审查员由审查员随机产生,并在3个月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
五、 授权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该申请即视为授权。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外观设计或产品的形状或外观在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该外观设计或产品的形状或外观可以通过使用授权。
如果外观设计或产品的形状或外观是基于已注册商标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则该外观设计或产品可以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使用授权。但是,如果在提交申请之前已对该外观设计进行了更改,则不能通过使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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