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 递交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任何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向香港知识产权署递交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如有)、国籍(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发明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提交有关发明或设计的说明,包括其产品、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及用途等。
(3)申请人为任何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交有关机构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4)如申请内容中包含多项发明,申请人应分别提交有关发明,以便审核。
(5)如申请人为团体,应提交该团体的名称、地址及经办人姓名等资料。
二、 形式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由香港知识产权署负责,自2021年4月1日起,申请人需要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缴纳申请费和年费。申请费缴纳后,香港知识产权署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如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且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三个月内缴纳实质审查费用,香港知识产权署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复审费。
三、 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专利局将对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包括对申请文件、发明人资格、专利范围及其他事项的审查。如果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复审请求,逾期未提出,该专利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四、 授权与公告
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书后,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果选择接受,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年费。如选择不接受,申请人可向专利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在收到专利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向专利法院提交登记文件。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或者专利授权通知上指定的期限届满时,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如果在三个月内未提交登记文件,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五、 费用
在香港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为每件6000港元,分两期缴纳。
第 一期缴付的是申请费,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第二期缴付的是授权后的年费,申请人需要在授权后6个月内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如果是个人,只能使用中文填写,而不能用英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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