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里巴斯商标申请制度
制度概述
基里巴斯共和国位于太平洋中西部,由33个岛屿组成,是世界上唯一地跨赤道、横越国际日期变更线的国家,又是世界上唯一地跨南北纬和东西经的国家。基里巴斯共和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 1939年8月22日颁布的《英国商标法注册条款》。基里巴斯共和国贸易、商业和旅游部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
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由于基里巴斯共和国曾为英国殖民地,于1979年宣布独立,目前尚无自己的商标体系及商标法律,在该岛的商标保护只能通过基于已有的英国单国注册基础申请保护。基里巴斯共和国是《WIPO公约》的成员国。
商标注册
基于已有的英国注册基础提交申请的,必须基于英国单国注册,马德里指定英国或欧盟申请不能视为有效基础。基里巴斯共和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图形、记号、动态图、颜色组合、立体形状等。不受理服务商标的申请,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若申请人不在基里巴斯共和国居住,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项目,必须与英国注册基础相同;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必须与英国注册基础相同;
4. 委托书;
5.英国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注册证明原件;
6. 不能声明优先权。
基于已有的英国该国基础申请注册基巴里斯共和国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要理一形式审查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2~-3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无实质审查和公告制度。顺利的情况下,基于已有的英国单国注册基础申请注册需要1年左右。
商标维护
基里巴斯共利国商标注册后有效期同英国基础注册,英国基础注册续展完成后,权利人应尽快通知基里巴斯共和国的注册人员,将基里巴斯共利国的商标注册进行续展。逾期未要求续展的,商标将无效。续展有效期亦同英国基础注册。
该国暂无“不使用撤销”或“无效宣告”制度。若遇商标侵权,权利人可基于现行的英国商标法律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