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作品”)申请注册版权登记,以取得该作品的合法使用权的行为。版权登记属于著作权人行使自己权利的初步证明,其可以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在大多数情况下,版权登记是取得其他权利的前提。
罗马尼亚于2019年3月31日起生效并实施了新的版权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本文将就罗马尼亚现行版权法中对登记程序及时间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以便我国权利人对罗马尼亚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
一、 版权登记
在罗马尼亚,作品的版权登记是一个重要的程序。根据罗马尼亚现行法律,权利人应向国家版权登记机构提交一份版权注册申请。该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作品的性质(例如,是小说还是非小说);
3.作者姓名和地址;
4.作者身份以及创作该作品的日期。
国家版权登记机构收到上述申请后,将向申请人发出一份版权注册通知(以下简称“注册通知”)。申请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90天内,向国家版权登记机构提供一份声明书,确认其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包含的内容无异议,并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版权登记机构提交注册申请。否则,申请人将面临丧失登记权利的风险。上述声明书中应包含作品的标题、类型、名称、作者等信息。
二、 登记程序
权利人向罗马尼亚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其作品的版权登记,必须先提交以下文件:
1.作品名称(以“作品名称”为准);
2.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3.证明作品合法创作的证明文件,包括:权利证书;
4.表明该作品属于哪一个版权类别的说明书(例如,如果该作品是文学作品,则应提交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的说明;如果是艺术作品,则应提交该作品的创作时间、风格和内容);
5.声明书(声明书可以由权利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撰写);
6.署名作者的证明文件(如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等)。
对于其他申请材料,如权利证书,申请人可以提供复印件。
三、 申请时间
登记申请应当在作品创作完成后6个月内向版权登记处提交。根据现行版权法规定,版权登记处会在收到登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权利人发出通知,权利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申请材料报送至版权登记处。此外,如果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需要补充材料,则登记机关可将申请材料退回或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对于已经被公告的作品,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则登记机关应当在公告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四、 注册费用
但权利人必须在提交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版权局支付相应费用。在提交申请时,权利人也可以选择从国家版权局收取一定的登记费用。
五、 权利证书
权利证书是指经版权登记注册的作品,在获得版权登记注册后,国家版权局签发的证明作品作者的身份、权利和作品的类别、登记日期等内容的文件。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版权登记来获得权利证书,也可以通过自行制作权利证书来获得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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