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其商业发展十分迅速。在哥伦比亚,商标转让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因此,我们建议有意向在哥伦比亚开展商标业务的申请人,应了解其在哥伦比亚商标转让方面的具体流程,并准备必要的文件来完成交易。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可依法定程序转让,但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哥伦比亚转让商标的流程与资料。
一、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在申请时指定的当地代理商或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2.审查阶段。商标注册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转让申请后,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该转让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将会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注:该受理通知书应于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出);若不符合相关规定,则会发出《商标不予受理通知书》(注:该通知书应于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出)。
3.核准登记。
二、 提交材料
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2.申请人经公证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自然人的护照复印件
4.经公证的商标注册证书(如果已经在注册状态),或者是在官 方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商标注册信息(如果没有在注册状态)
5.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国外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者是在哥伦比亚当地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申请人还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同意转让声明书》。
三、 受理与审查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转让申请后未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又因申请人未缴纳费用而未完成商标转让手续,那么该转让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若申请人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未能完成商标转让手续,则该商标将会被注销。若注册局发现该商标已经被撤销或注销,则该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哥伦比亚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材料有疑问,或者认为商标局可能会出现错误,那么商标局将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未能提交补充材料,则该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四、 核准与公告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以商业为目的,并且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核准转让。《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必须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因此受让人也必须拥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在提交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商标局将驳回该申请。对于驳回申请,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个书面答复,并告知其需要做出的修改。若申请人同意修改申请内容,则需要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制作申请书和申请书式,并按照申请书上注明的费用缴纳相应费用。
如果商标是由自然人或者法人提出申请的,则该自然人或者法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声明书和营业执照。商标转让声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转让人及受让人的名称、地址;
2.转让人所拥有商标的状态;
3.转让商标的类型;
4.转让后商标权人;
5.受让人对该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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